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体系的使命与目的
人力资源是企业的根本资源,人力资本是企业的第一资本。 而我国大多数企业目前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大多还处于比较低层次的人事行政管理阶段,引进国际先进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与技术方法,培养一支专业化的人力资源队伍,是我们的当务之急。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人才战略专业委员会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的人才强国战略”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的指示精神,开发建立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的第三方培训认证体系。目的就是提升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择、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建立一支强大的人力资源管理队伍。
职业名称:
人力资源管理师
职业定义:
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是指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培训等级: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人力资源管理师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申报条件: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一、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历届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中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二、人力资源管理师:
1、已通过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或取得中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四年以上者。
三、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1、已通过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或取得中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四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六年以上者。